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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院级课题研究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2 08:16    浏览次数:    来源:

为加强学院名校建设,进一步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全院教职员工的科研水平和研究能力,科研处制订学校《二○一四年度校级课题研究指南》。本指南以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全面建设省级特色名校为宗旨,引领学校职业教育研究发展方向,并遵循教育科研的规律和特点,推动学校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壮大。教改课题范围及题目见《二○一四年度校级课题研究指南》,科研项目的研究方向应根据研究者的具体情况确定,题目自拟,尤其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和特点进行选题。

一、课题时间安排

开题时间2014年3月10日——3月24日。

开题报告报送时间:2014年3月25日—3月28日

结题时间:2014年12月18日之前

1.选题应围绕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实践需求。

2.选题应体现凝练学科研究方向、促进科研团队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撑学科建设与发展、孵化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原则。

3.选题要与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和学院(部、所)科研发展方向相结合,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我校优长学科的研究。

4.选题要目标明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要大而空、过于宽泛。

三、选题报送

1.各选题均应填写课题申报表、申请·审批书

2.2014年3月28日之前将申请·审批书发科研处内网

说明:

1.2011年度课题中未结题并且放弃的不能参加此次课题研究。

2.课题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两个课题及项目。

3.课题成员前五名不得重复课题、项目挂名。

4.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必须是相关专业的。

5.课题负责人须讲师以上职称,有相关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项目。

6.结题时,有相关专业学术委员会统一评审。

7.课题开题后中间研究过程中不允许教师更名。

注:科研项目包括人文社科和科技项目、课题是指教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