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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烟台市委办公室关于<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3 15:11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烟汽职院党字〔201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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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转发《烟台市委办公室关于<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系、处室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传达学习,并遵照贯彻执行。

要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报告制度,其中,处级领导干部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科级领导干部经学院纪委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其他教职工向学院纪委报告。各系、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将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要求,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