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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烟台开展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巩固提升活动

发布时间:2018-09-17 09:57    浏览次数:    来源:

安桂玉多了一双“儿女

本报记者 从春龙本报通讯员 李世波

帮扶责任人王新(右一)、肖锦卫(左一)每次来到贫困户安桂玉家都闲不住,忙着打扫卫生,给小菜园浇水、锄草

9月6日一大早,王新和肖锦卫带着米面油来到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肖家村的贫困户安桂玉家。一边拉着家常,一边两人开始打扫卫生,给小菜园浇水、锄草。“大姨,该发的补贴都到位了吧?有什么困难您就跟我们说。”“没有什么困难,我现在挺好的。你们工作这么忙,不要老是来看我。”

王新是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教师,肖锦卫是门楼镇的工作人员,他俩分别是安桂玉的第一、第二帮扶责任人。工作再忙,他俩每月至少来一次安桂玉家,陪老人拉拉呱,帮着干干活。“我有两儿一女,对我都不错。他们俩比亲儿女来得还要勤,我这是哪儿来的福气啊。”安桂玉今年75岁,她说,看着他俩在院子里忙活,觉得自己又多了一双“儿女”。

今年开始,烟台市在全市推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第一帮扶责任人、第二帮扶责任人“双责任人”制度。8月底,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又印发《关于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落实好“三清三明六个一”帮扶责任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巩固提升活动,明确要求帮扶责任人必须落实好“三清三明六个一”帮扶责任,切实做到真情实意“帮”、全心全力“扶”、真诚真实“送”。

这是对帮扶责任人职责的明确要求。“三清三明”:清楚扶贫政策,宣讲明白;清楚贫困户家底,措施明确;清楚政策落地情况,成效明了。“六个一”要求:每次入户不少于1小时,每次入户都要拉1次家常,打扫1次卫生,每半年至少陪吃1顿家常饭,每半年至少陪理1次发,每年至少帮助干1次农活。

“公路局领导又来了,快进屋。”栖霞市臧家庄镇北洛汤村贫困户李学懂今年82岁。41年前,他在村里开山石,崩坏了双眼。他的第一、第二帮扶责任人分别是栖霞公路局的刘新亮、村党支部的李凤仪。“公路局的领导每个月都来,有次下大雪,还专门来看看我窗户关没关,跌没跌跤。可我这脑子就是记不住人名,恩情都记在公路局头上吧。”

刘新亮咧嘴一笑:“说得好,我的名字就叫公路局。”说着,他认真查看了李学懂的脱贫档案,打扫了院子。“国家各种补贴都发放到位了,吃穿没问题。老人缺的不仅是生活上的保障,更是精神上的慰藉。我来主要也就是陪着聊聊天、解解闷,让他们知道党和国家没有忘记他们。”

记者了解到,第一帮扶责任人分别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中挑选,全面参与结对帮扶,每名党员干部“一帮一”帮扶1个贫困户。挑选镇街党员干部、村庄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为第二帮扶责任人。刘新亮所在的栖霞公路局就负责帮扶7个村60个贫困户。“公路局对北洛汤村帮扶多年,跟村里的老百姓都很熟,跟这个村的感情也很深。逢年过节的,局里好多人一块儿下来走访。”

按照要求,帮扶责任人在落实“三清三明六个一”帮扶责任时,其所在单位要全力保障和支持帮扶责任人工作,帮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帮扶责任人营造良好的条件,并要将数据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帮扶责任人的日常管理,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估体系,作为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帮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