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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积极配合开展学校安全驻点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30 07:58    浏览次数:    来源: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的通知》(烟安[2021]5号)精神,根据烟台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驻点监管工作的通知》(烟教办发[2021]9号)的工作部署,学院以实际出发,于3月26日下午,对学院的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市教育局驻点干部刘卿、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保卫处处长慕秀成、实训处处长崔秀梅、基础教学部主任赵桂平以及相关负责干部参加了本次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活动,完全依照《全省校园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驻点监管任务的具体要求,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充分发挥了驻点干部的优势,全面加强了学校安全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精准督促指导学校解决安全管理突出的问题,为在校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此次大检查主要涵盖了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食堂安全、实训车间安全、体育器械安全等重要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了各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每到一处,检查组都仔细检查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状态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最后,于波副书记总结了本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他指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各重点部位负责人必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持立整立改,不拖延,不推诿,明确岗位责任,规范操作规程。切实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要迅速建立整改台账,马上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来源:保卫处 撰稿:王涓 审核:王振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