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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报道及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3 08:27    浏览次数:    来源:

烟汽职院党字〔2014〕20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新闻宣传报道及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准确把握学院新闻宣传报道的内容和方向,增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预见性,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宣传报道流程,高效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及网络舆情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日常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1.宣传部要结合学院实际,认真挖掘学院工作特色和优秀典型,整理新闻素材,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积极组织社会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学院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各系、处(室)提供的新闻稿件,由宣传部负责审核、筛选后,才能进行宣传报道。

3.由学院党委、行政组织召开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等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及学院重大决策会议的宣传报道,由学院办公室组织稿件,按相关程序报道。

4.学院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有宣传报道价值的专题工作会议,由职能部门通讯员形成书面新闻稿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宣传部按相关程序进行宣传报道。若某一专题会议或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则由主要负责部门通讯员组织报道稿件,按相关程序报道。

5.学院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和学院的重要安排部署、检查指导等工作中的具体安排、工作动态等,需宣传报道的,应由所在部门通讯员撰写报道文稿,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相关程序进行宣传报道。

二、突发重要舆情上报管理

各部门发现突发新闻事件及重要舆情后,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宣传部,由宣传部组织协调、做好相应处置,按相关程序报道,以便及时控制事态,正面引导舆论,并做好相应情况的跟踪处理。

三、新闻媒体来学院采访工作

学院各系、处(室)人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需第一时间告知党委宣传部,由宣传部负责安排协调采访报道的相关事宜。宣传部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记者接待工作,协调新闻宣传、采访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并负责核实新闻稿件信息的准确性。

全院性新闻宣传和采访,必须经宣传部审核;未经审核其准确性的不得发表。

四、校园网络的管理

党委宣传部负责学院官网首页栏目的设计、网上舆论分析与引导、网络信息监控、网络文化建设等工作,并对各二级网站的内容进行日常监督、协调、管理与指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建设和维护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保证校园网络安全平稳运行,并对校园网内的二级域名资源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各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部门网站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学院网站稿件上传暂行规定》烟汽职院办字【2014】6号)。

五、网络舆情管理

党委宣传部要对网络舆情进行密切关注,一旦发现有反映学院相关问题的,立即按有关程序处理。同时各部门也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了解网上舆情信息,关注外网中与学院有关的资讯,敏锐捕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并对学生访问率高的校内外主流网站、论坛、贴吧等的主流观点、敏感观点进行归类整理,报宣传部,由宣传部拟出相应对策建议,按相关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理,把握网上工作主动权。

六、严肃新闻宣传报道制度和纪律

学院鼓励各部门广大教职工参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并建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系处室考核意见(修改)》烟汽职院字【2014】12号和《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奖励政策》烟汽职院办字【2013】9号),对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党委宣传部所有。

《新闻报道及网络舆情管理办法》烟汽职院委字〔2012〕34号和《新闻宣传及突发舆情应急预案》自本意见公布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