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汽车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1130亩,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5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建有3.5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47个专业,学院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2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1982年10月23日(含)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考试前一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3日(含)前取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4日9:00—11月2日16: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qingflow.com/dashboard/271e9d9c/view)进行报名,报名无需注册。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签约的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
(5)已签署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曾有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不在择业期内的无业人员报考,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6)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上传系统的材料,应保证清晰可辨;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3年10月31日16时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审核情况。
3.查询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11月1日9:00—11月3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要求加入考生QQ群。
4.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17点前提交。解约证明、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不含面试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核减、取消岗位公告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报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市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教师岗位,考试方式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暂定2023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2.初试。
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笔试。初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
3.面试
参加对象:如组织初试,则为初试通过人员;如不组织初试,则为通过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考生群公布。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空缺不递补。
4.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5.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名单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及招聘考生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录用人员,须见习期考核合格并参加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后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要求最低服务期五年。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qcvc.cn/
咨询电话:0535-2976601
监督电话:0535-2101872
附件:
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2.《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