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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23 14:04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烟汽职院党字〔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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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系、处室: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已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鲁教监发〔2014〕5号)及各级纪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院发展建设的整体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改进作风,反对腐败,科学有效预防,推进依法治校,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实现学院的名校建设目标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工作目标:到2017年,党风政风、教风学风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育人环境更加优化,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得到健全完善。

二、认真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各级党组织要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强化检查考核,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校风、教风和学风。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2.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正“四风”,加强日常管理,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集中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廉政提醒警示,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巩固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带头清正廉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突出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定健全作风建设惩戒问责的长效机制,推动改进作风制度化常态化。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学院关于禁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密切联系本部门实际,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认真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严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5.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人事、学生资助等“七个关口”,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6.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

7.建立信访工作处理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处理制度,对信访举报情况,认真核查处理,及时报告结果,保护举报人和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8.健全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对各部门及党员干部身上发现的不良苗头及时约谈,督促整改。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9.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院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各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等形式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或作一次反腐倡廉教育报告。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开展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立德树人为导向,把廉洁教育纳入学院德育、法制教育。

10.建立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重点,开展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

11.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学院廉政文化资源,将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师生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之中。积极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内容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12.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认真抓好上级和学院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和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变通、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

13.加强党内监督。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征求意见制度。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畅通党员参与党内重要事项征求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渠道,保障党员批评、建议和检举等权利。

14.加强民主监督。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监督作用。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重点领域办事公开,深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5.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加强招生录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科研项目资金、学科建设经费、职称评聘、教育惠民政策实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16.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加强对拟提任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管理监督。

17.加强财务预决算和学院资金运行的监督。 严格执行我院一系列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财务预决算和资金运行效益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学院预决算和学院资金的效益。

18.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及基建修缮工程的审计监督。认真执行我院相关的监督检查制度,坚决维护学院资金效益和资金安全。

19.支持和保证纪委依法独立开展监督。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承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保证。选拔党性观念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不断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

20.支持和保证民主监督。探索建立特邀纪检监察员制度,聘请党外人士、教师和学生党员代表担任特邀纪检监察员,支持和保证他们履行好职责,做好廉政监督,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

2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学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做出周密部署,并加强监督检查。

22.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工作。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后要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3.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合力。各系、处室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互相协同与配合。学院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和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4.各系、处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按照学院的体制和机制以及总体规划和部署,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主抓的责任,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各协办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参与、支持、协助、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协调一致完成工作任务。

2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机制。坚持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惩防体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先树优范围。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印发